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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有關教師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一案,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8-04 09:46:07 點閱: 529 (132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0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095272號函辦理,並檢附前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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