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有關已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4-19 15:38:56 點閱: 697 (172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知

有關已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
送請本校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查知

相關111年7月1日生效之己退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給與金額屆時將依調整後金額給與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