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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會計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4-27 09:38:05 點閱: 489 (1738.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主旨: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1年4月14日院授主預字第1110101141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及其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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