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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機關同仁於請防疫隔離假期間,如確因公務需要經指派於上班時間執行職務者,得否依規定申請加班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5-13 14:01:55 點閱: 508 (1768.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人事行政總處函釋轉知

以「防疫隔離假」係為防疫應變緊急處置之特別措施, 既有支薪,機關同仁於請防疫隔離假期間,倘機關基於公 務需要,自得在兼顧防疫及維持政府持續運作前提下,視 業務性質、資(通)訊設備狀況及人力配置指派同仁於上 班時間居家辦公。於該上班時間執行職務,並未符合公務 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所稱加班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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