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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第3條、第8條、第9條,業經本院於111年11月7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8850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11-15 09:35:17 點閱: 443 (217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行政院函令轉知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第3條、第8條、第9條,業經本院於111年11月7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8850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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