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2年1月8日(星期日)為第10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3選舉區缺額補選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以放假處理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12-12 16:30:15 點閱: 417 (2218.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函轉知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1127日中選人字第1113750393號函辦理。

二、選舉區外之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依規定不放假,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之規定辦理。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