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1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79624A號令修正發布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3-07-04 16:00:32 點閱: 565 (268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教育部函令轉知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1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79624A號令修正發布

部分條文修正如附件,送請查知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施行。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