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彰化縣政府函轉知
民國112年5月10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之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令會同發布
旨揭管理條例之修正條文除第2條第2項、第3項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事項自112年6月1日施行外,其餘自112年4月30日施行。
張貼日期: 2023-07-06 14:43:35 點閱: 503 (268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知
民國112年5月10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之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令會同發布
旨揭管理條例之修正條文除第2條第2項、第3項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事項自112年6月1日施行外,其餘自112年4月30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