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事項,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應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宜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3-09-26 11:20:16  點閱:336


依彰化縣政府函教育部等書函轉知

敬請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宜

一、依據教育部112922日臺教人()字第1120093448號書函及銓敘部112920日部法二字第1125615931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公告業於本(112)年912日發布,並將於本年1120日至24日受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候選人登記之申請,113113日辦理上開人員選舉投票作業。各機關()學校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復依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及第20條規定,公務員應謹慎勤勉,且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又依中立法相關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利用職權或動用行政資源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亦不得要求他人對於公職人員之選舉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

三、另依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請學校利用各種集會及相關教學機會,向教職員工生宣導民主法治及淨化選舉風氣之理念,並不得從事有違教育中立及影響校園學習環境安寧之活動。

四、基上,為確保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公務人員於公職人員選舉辦理期間,除不得違反中立法之規範外,亦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利用職務關係」、「影響公務執行」或「使用職銜名器」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公職候選人;又依中立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長官(含政務人員及民選首長)不得要求公務人員從事中立法禁止之行為,以維政府機關行政中立之公正形象。

銓敘部提供之中立法相關釋示及問答集,送請查參


近月內熱門公告
  • 2026-06-01 191
      大村國小115年度廣達《游於智》科技夏令營 報名簡章
  • 2026-05-11 178
      彰化縣大村國小115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 2026-05-08 174
      狂賀!!四戊林O蓁參加彰化縣115年度語文競賽(初賽)南區台語朗讀...
  • 2026-05-14 146
      2026年暑期國中、小營隊
  • 2026-05-07 125
      檢送修正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
  • 2026-05-14 119
      中華大家功德會第七屆「夢想+」計畫
  • 2026-05-14 116
      校外活動轉知
  • 2026-05-14 110
      115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選拔推薦
  • 2026-05-14 107
      2026後生文學獎
  • 2026-05-20 102
      本校教育人員116年退休意願及希領退休金種類調查
  • 2026-05-12 100
      2026小貓頭鷹夏令營
  • 2026-05-19 95
      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本(115)年6月3日下午辦理「公教...
  • 2026-05-07 94
      重申教師依教師請假規則申請身心調適假,學校不得拒絕亦不得為其...
  • 2026-05-13 94
      財團法人宏達文教基金會所屬品格英語學院辦理「品格實踐家庭營」...
  • 2026-05-11 93
      夏日樂學錄取名單
  • 2026-05-14 91
      轉知~客家委員會「來上客-12年國教客語文學習入口網站」全國競賽...
  • 2026-05-13 90
      彰化縣警察局提供相關詐騙宣導資料
  • 2026-05-15 90
      檢送「彰化縣115學年度縣立高級中等學校新任校長遴選簡章」、遴...
  • 2026-05-08 87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中小自然科學實驗營
  • 2026-05-06 80
      遠傳電信【5月優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