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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彰化縣政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並自本(112)學年度起生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3-12-20 09:41:19 點閱: 444 (306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知

修正「彰化縣政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並自本(112)學年度起生效

檢送修正後「彰化縣政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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