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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113年3月8日會同公告調高4%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一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3-19 14:29:45 點閱: 509 (324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銓敘部函轉知

已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113年3月8日會同公告調高4%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一案

銓敘部原函、調整方案QA、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公告如附件

本校退休公務人員相關調整撥補尚待配合縣府款項請撥作業,併此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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