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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普光慈善會助學金實施辦法

類別:獎助學金 張貼者:資料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8-29 09:21:25 點閱: 420 (3631.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申請對象:
1.設籍彰化縣之學生
2.因雙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3.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二)助學金額:

審核通過每名依實際註冊費、學雜費發放(視學生情況調整)


(三)申請條件:
1.助學金申請書
2.近期所發生災南、變故、重症等之證明文書
3..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4.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5.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65分以上
6.實際註冊費、學雜費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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