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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4月20日修訂「COVID-19(武漢肺炎)社區防疫公共環境消毒指引」及「營業場所自主環境消毒參考指引」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體衛組長

張貼日期: 2020-05-06 10:59:43 點閱: 606 (38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參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目前完成各類因應指引修訂(包括防疫旅館設置及管理、社區管理維護、大型營業場所、公眾集會等),修正旨揭指引關於場所內消毒方法規定,消毒濃度由原先建議500ppm,修正為1,000ppm,且留置時間建議1-2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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