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0-01 16:21:21 點閱:29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行政院函轉知
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如附件,自115年7月1日生效
敬送本校公務人員、兼任行政人員等知悉遵守,切勿違法(規)赴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