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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公務員赴陸港澳,不分平、假日均應於行前登錄差勤申請或獲得機關許可,及檢送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及宣導圖卡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0-23 08:46:01 點閱: 295 (460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知及宣導

加強宣導公務員赴陸港澳,不分平、假日均應於行前登錄差勤申請或獲得機關許可

行政院業以本年922日院授人培字第1140002559號函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如係參照「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辦理通報作業之機關則應適用),均自11571日生效

加強宣導,並提醒所屬同仁落實辦理下列事項:

() 熟稔相關法規,避免發生延遲通報(例如未依期限至內政部移民署「公務人員赴陸許可線上申請系統」完成案件報送),或錯認官職等誤用簡任(或相當簡任)第十職等以下赴陸申請程序致影響當事人權益之情事,並確實向機關同仁宣導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內容。

() 落實及時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WebHR)」報送簡任第11職等以上公務員(含兼任行政職務之教育人員)名冊資料。

() 對於非一般公務人員(例如教育人員兼任行政職等),於其到任時提供任職切結書、或初任、調任需要簽署表件時,併同提供赴陸規定相關宣導資料,要求當事人一併簽署,以確實達到告知效果。

另為利各界瞭解赴陸港澳管理機制,陸委會已製作宣傳圖卡及更新該會官網「公務員赴陸專區/Q&A(前往相關連結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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