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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第4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8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2482A號令修正發布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1-07 08:28:05 點閱: 187 (464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知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第4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1028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2482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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