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2-10 15:32:00 點閱:67
1.申請對象:國小在學學生因單親或失親、家庭突發變故、家境清寒,致求學過程有所阻礙。申請學生需品行端正。
2.推薦名額:每校一名。
3.申請期限:自115年2月23日至3月20日止;以郵寄郵戳為憑。
4.金額:3500元
5.申請文件:(1)申請表 (2)成績單影本 (3)在學證明 (4)個人資料告知義務履行說明書(若為新生無成績單,請附在學證明)
6.入選通知:於本匯評選後,專函通知入選學校並公布於官網,未入選則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