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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闖紅燈及無照駕駛,並應遵守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生活教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5-29 13:43:35 點閱: 116 (513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行經無號誌路口、閃光號誌路口務必減速慢行;行經設置有「兩段式左轉」標誌或標線之交岔路口時,務必依規定進行兩段式左轉,相關資料下載網址:前往相關連結網站 (另開新視窗)

1、 路面邊線右側為路肩,不屬於車道,一般汽車或機車行駛於路肩屬於違規,可依法開罰新臺幣 600 元至 1,800 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 項第12款)。
2、 路肩的用途:主要提供行人通行、慢車行駛、緊急避讓或合法的臨時停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