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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彰化縣116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調整修業年限(三四年級、五年級)鑑定簡章共2份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特教組長

張貼日期: 2026-10-19 16:24:24 點閱: 11 (544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本縣116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提早入學鑑定暨調整修業 年限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縣116學年度國民小學三、四年級資賦優異學生調整修業 年限(全部學習領域跳級)鑑定報名對象、資格、時間及 地點如下:
(一)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三年級、四年級之一般智 能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上一學年度下學期及 本學年度上學期全部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 轉換成T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於116年2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 中午12時,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後,再請各校彙整報名資料,於116年2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中午12 時,由各校承辦人至本縣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彰化 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4樓)辦理報名,逾期不受理。

三、本縣116學年度國民小學五年級資賦優異學生調整修業年限 (全部學習領域跳級)鑑定報名對象、資格、時間及地點 如下:
(一)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五年級之一般智能資賦優 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四年級下學期及五年 級上學期全部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成T 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 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於116年2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 中午12時,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後,再請各校彙整報 名資料,於116年2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中午12 時,由各校承辦人至本縣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彰化 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4樓)辦理報名,逾期不受理。

四、檢附彰化縣116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調整修業年限(三四年級、五年級)鑑定簡章共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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