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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彰化縣所轄學校教師參與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之投開票所工作,其公假及課務排代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6-29 09:19:00 點閱: 535 (1841.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函轉彰化縣選舉委員會函轉知

如附件

送請查知

本次參加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一案,業經行政院同意比照93年及107年前例,准予補假2日,於一年內補休完畢,課務自理,如本縣所轄學校教師僅補休1日或放棄補休2日,同意改核予嘉獎1次或嘉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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