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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行政效能,教育部業完成退休證改以數位形式製發之規劃,並自113年2月1日起分2階段辦理,送請查知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1-26 13:31:51 點閱: 447 (314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教育部書函轉知

為提升行政效能,教育部業完成退休證改以數位形式製發之規劃,並自11321日起分2階段辦理:

() 1階段(紙本與數位併行)

1、11321日起至113731日退休生效者,除得依現行方式發給紙本退休證外,退休教職員於退休生效日後第3日起,得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以下稱MyData網站)下載數位退休證。

2、11321日前已退休者,得向最後在職服務學校申請數位退休證,並由最後在職服務學校於退撫管理系統新建置之「數位退休證補發申請/核定」介面申請,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再由退休教職員至MyData網站下載數位退休證。

() 2階段(全面數位化)11381日以後退休生效者,自退休審定函發文日起第3日,得至MyData網站下載數位退休證,不再發給紙本退休證。

() 11321日前已退休領有紙本退休證而遺失者,僅得申請補發數位退休證。

※有關本縣退休教職員數位退休證製發,自11321日起配合前開階段辦理。

檢送教育部113123日臺教人()字第1134200163號書函及相關操作說明

送請查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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