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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天宮急難濟助

類別:獎助學金 張貼者:資料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9-03 16:27:53 點閱: 429 (364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濟助對象

1.家庭急難濟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困難者

2.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校、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3.醫療急難濟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其醫療費及看護費支應有困難者

4.如有特殊變故需急難救助但不含於上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處理

(二)申請條件

1.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2.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三)申請文件

必備:

1.轉介申請書

2.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選項:

1.子女在學證明/學生證影本

2.身障手冊/重大傷病卡

3.重大事故證明資料: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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