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6-17 09:37:47 點閱:32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行政院函轉知
一、依據行政院114年6月13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48311號函辦理。
二、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4條及第6條規定,114年下半年新增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及行憲紀念日等3個放假日;復依行政院114年6月13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4631號函修正之「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第3點規定略以,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逢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者,得於前一個或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三、有關114年辦公日曆表修正如下:
(一) 新增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9月28日)、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5日)及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等3個放假日,總放假日數由115日增加至118日。
(二) 增加2個連續3日假期:
1、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9月28日)適逢星期日,於次一日上班日9月29日(星期一)補假,併同例假日為3日連假。
2、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5日)適逢星期六,於前一個上班日10月24日(星期五)補假,併同例假日為3日連假。
(三) 修正後之114年辦公日曆表已登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