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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件4、附件5、附件6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1-06 15:23:54 點閱: 208 (477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轉內政部函轉知

旨揭作業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41231日以台內移字第1140934084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1511日生效

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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