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彰化縣政府函轉勞動部函令轉知
「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2、第4條之3,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8日以勞動條5字第1150147759號 令修正發布
令、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
張貼日期: 2026-04-23 14:01:23 點閱: 110 (503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勞動部函令轉知
「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2、第4條之3,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8日以勞動條5字第1150147759號 令修正發布
令、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