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生活教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8-29 08:12:03 點閱:12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表示,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